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委):
为推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及时了解掌握全省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地做好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畅通信息交流渠道
(一)省农业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湖南省农业事业大楼6011、6012房间设置“‘大棚房’清理整治办公室”,厅经作处、省耕肥总站、省蔬菜办、省畜牧兽医局、省水产局各抽调1名干部,集中办公。
信息报送联系人:陈迪林、刘涛、周雄祥;
联系方式:027-87660063、027-87660073;电子邮箱:hbdpfbgs@126.com。
(二)各市、州农业局(委)要将专项行动分管领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至hbdpfbgs@126.com。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一)请各市农业局(委)每周三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大棚房”清理整治进展情况,重大问题随时上报。
(二)请各市农业局(委)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18〕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鄂政办电〔2018〕103号)要求,及时报送各行动阶段工作情况。
(三)请各市农业局(委)认真总结“大棚房”问题排查清理阶段情况,形成排查清理报告,并整理汇总《“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违规项目情况表》(附件2),于10月12日17:00前报送至省农业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附表1、2(市州)